• 國泰世華銀行信用碼為國泰世華信用卡的延伸,如您申辦國泰世華銀行信用碼+實體卡,核卡同時會先將信用碼透過email 即時提供,您得以該信用碼綁定icash Pay,惟如欲使用icash Pay綁定該卡交易,請於收到實體卡完成開卡後方得進行。

    國泰世華銀行信用碼說明請參照國泰世華銀行網站(https://www.cathaybk.com.tw/cathaybk/personal/credit-card/cards/mobilepay/vcn/),若有相關使用問題請洽國泰世華銀行客服中心。

  • 每日00:00~01:30中華郵政將進行連結帳戶(Account Link)服務系統維護作業,屆時將影響icash Pay連結中華郵政帳戶相關服務,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 2022年1月1日起

    1. OPENPOINT會員結帳享基本點數回饋0.33%
    2. 使用icash2.0(含聯名卡)、icash Pay、OPEN錢包單筆全額支付加贈點數回饋0.17%
    3. icash2.0(含聯名卡)未綁定OPENPOINT會員,全額支付點數回饋僅0.17%,請下載OPENPOINT APP綁定icash2.0,即可享最高點數回饋0.5%
    4. 上述贈點率調整僅限7-ELEVEN門市,OPENPOINT贈點率以各通路公告為準。

     

    注意事項:

    1. 已綁定OPENPOINT會員帳號之icash2.0、icash Pay及OPEN錢包結帳可直接享點數回饋率0.5%(0.33%+0.17%),贈點計算以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2位為準。
    2. icash2.0、icash Pay及OPEN錢包加贈點數回饋須為單筆全額使用該支付工具。若有混和現金支付,請務必出示OPENPOINT會員條碼,且該筆消費點數回饋為0.17%。(若為混和現金支付,但未出示會員條碼,恕無法累積點數,亦無法於事後補累積點數。)
    3. 消費金額若不開立發票的部分,恕無法提供累點。
    4. OPENPOINT點數說明詳見OPENPOINT網站公告 (https://group.openpoint.com.tw/cdn/point_notice.html)
    5. OPENPOINT由統一超商提供,紅利點數相關問題,請電洽OPENPOINT客服中心 0800-711-177(手機請撥02-2627-1650)或請mail至 service@mail.openpoint.com.tw 並留下您的icash2.0卡號或icash Pay用戶手機號碼、icash Pay帳號、問題等以供查詢回覆。
  • 公告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辦理

    公告檔案下載:

    1. 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 110年度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

  • 為讓icash Pay轉帳功能體驗更佳,優化原有轉帳功能,開放icash Pay會員可透過手機號碼或電子支付帳號搜尋到其他會員,並進行轉帳,故調整【icash Pay服務使用者定型化契約】,更新內容如下:
     


    icash Pay服務使用者定型化契約

    三、同意及確認事項

    十二、使用者同意將註冊本服務使用之行動電話號碼綁定其電子支付帳戶帳號,本公司其他使用者得透過輸入使用者之行動電話號碼搜尋使用者之電子支付帳戶帳號,並使用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服務,將資金移轉至使用者之電子支付帳戶。

  • 依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23條及「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2條 規定辦理

    1. 108年度營業報告書(下載)
    2. 108年度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下載)
  • 資訊安全政策

    1.目的

    本公司為保護核心業務相關資訊資產之安全(資訊資產包括資料、系統、設備等),免於因外在之威脅,或內部人員不當之管理與使用,致遭受竄改、揭露、破壞或遺失等風險,特制訂資訊安全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

    2.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同仁、往來廠商,以及所有相關資訊資產之安全管理。

    3.定義

    資訊安全之本質大致可歸為以下 3 類:

      1.機密性-Confidentiality:確保只有經授權的人才可以取得資訊,避免資訊洩露。

      2.完整性-Integrity:確保資訊不受未經授權的竄改與資訊處理方法的正確性。

      3.可用性-Availability:確保經授權的使用者,在需要時可以取得資訊,並使用相關資產。

    4.權責說明

      1.本公司資訊安全委員會負責本政策之審核及修訂。

      2.本公司全體同仁及往來廠商均應遵守本政策。

    5.資訊安全目標

      1.確保本公司業務相關資訊之正確及完整,提高行政效能與品質。

      2.確保本公司業務相關資訊設備之可用性,提供資訊服務業務之所需。

      3.確保本公司業務相關資訊之機密性,保障本公司機密與隱私。

      4.配合政府資訊安全政策之推動,提昇資訊安全防護能力。

      5.有效管理組織風險,達成業務持續運作之目標。

    6.資訊安全管理指標

    資訊安全管理指標與量測

      1.本公司應以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為基準,訂定相關安全績效量化指標,每年提報資訊安全委員會,說明資訊安全管理實施狀況與量測資安目標是否達成。

      2.安全管理量化指標及量測之準則由資訊安全委員會依每年之施政目標進行檢討與修正。

    7.資訊安全責任

      1.資訊安全委員會應定期召開管理審查會議,審核本政策之修訂,以確保本政策符合現行需求。

      2.本公司高階主管應積極參與資訊安全管理活動,提供對資訊安全之支持及承諾。

      3.本公司應定期提供全體同仁資訊安全訓練課程,提昇人員資訊安全認知。

      4.本公司全體同仁皆須遵守本公司資安事件通報機制,通報所發現之資訊安全事件或資訊安全弱點。

      5.本公司全體同仁若未遵守本政策或發生任何違反本政策之行為,將依個案提報主管會議懲處。

      6.本公司所有委外廠商皆須簽署保密協議書,並遵守本政策,以及相關程序之規定,不得未經授權使用或濫用本公司之各類資訊資產。

    8.資訊安全政策之修訂及公告

    本政策應由資訊安全委員會每年定期或因組織、業務、法令或環境等因素之變動,予以適當修訂,並陳總經理核准,送董事會通過後公告實施。

  • 茲依據「電子支付機構支付款項信託契約範本」第十一條規定,將有關使用者受託管理信託財產聲明書公告於本公司網站。
    電子支付機構支付款項信託聲明書 (下載)

  • 茲公告修正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十一條費用,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實施。

    有關前述修正內容,請參閱下列修正前後內容對照表,修正部分以紅字標示。如使用者對本次修訂有異議,請依「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二十條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
    若未於公告開始後七日內提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者,則將視為同意本次修改內容。

    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修訂前後對照表

    條文 修正前文字 修正後文字 (以紅字標示)
    第十一條、費用

    2.本公司得向儲值卡使用者收取以下費用或逕自儲值卡之儲值餘額中扣抵:
    (1)卡片製發工本費:
    01.每張記名式之儲值卡製發(包括毀損後換發)工本費為新臺幣75元;每張無記名式之儲值卡製發(包括毀損後換發)工本費為新臺幣75元。(僅限icash2.0無包含聯名卡)
    (2)掛失手續費:記名式及其他依法得掛失之儲值卡如有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使用者申請掛失時,每次掛失手續費依下列方式收取:
    01.結合信用卡發行之儲值卡,其掛失補發費用依信用卡發卡機構規定,惟掛失補發費用上限為新臺幣200元。
    02.非結合信用卡發行之記名式及其他依法得掛失儲值卡,辦理掛失後會收取掛失處理或補發費用,如為餘額退費不申請補發者,處理費為新臺幣15元;如為申請補發者,補發費為新臺幣75元。
    03.手機 icash2.0 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使用者以外之第三人占有之情形,而使用者申請掛失時,如不申請補發者,免收掛失手續費;如申請補發者,掛失手續費為新臺幣 100 元。
    (3)儲值餘額返還作業手續費:儲值卡使用者申請終止契約並返還儲值餘額時,每次手續費為新臺幣15元。
    (4)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使用者向本公司申請終止契約時,應支付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新臺幣15元。但儲值卡使用五次(含)以上且滿三個月者,則免收手續費。使用者同時申請返還全部儲值餘額及終止本契約時,本公司僅得收取一筆返還或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

    2.本公司得向儲值卡使用者收取以下費用或逕自儲值卡之儲值餘額中扣抵:
    (1)卡片製發工本費:
    01.每張記名式之儲值卡製發(包括毀損後換發)工本費為新臺幣100元;每張無記名式之儲值卡製發(包括毀損後換發)工本費為新臺幣100元。(僅限icash2.0無包含聯名卡)
    (2)掛失手續費:記名式及其他依法得掛失之儲值卡如有遺失或被竊等情形,而使用者申請掛失時,每次掛失手續費依下列方式收取:
    01.結合信用卡發行之儲值卡,其掛失補發費用依信用卡發卡機構規定,惟掛失補發費用上限為新臺幣200元。
    02.非結合信用卡發行之記名式及其他依法得掛失儲值卡,辦理掛失後會收取掛失處理或補發費用,如為餘額退費不申請補發者,處理費為新臺幣20元;如為申請補發者,補發費為新臺幣100元
    03.手機 icash2.0 如有遺失、被竊、被搶、詐取或其他遭使用者以外之第三人占有之情形,而使用者申請掛失時,如不申請補發者,免收掛失手續費;如申請補發者,掛失手續費為新臺幣 100 元。
    (3)儲值餘額返還作業手續費:儲值卡使用者申請終止契約並返還儲值餘額時,每次手續費為新臺幣20元
    (4)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使用者向本公司申請終止契約時,應支付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新臺幣20元。但儲值卡使用五次(含)以上且滿三個月者,則免收手續費。使用者同時申請返還全部儲值餘額及終止本契約時,本公司僅得收取一筆返還或終止契約作業手續費。

  • 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
    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35條規定辦理
    公告檔案下載:
    1. 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 112年度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

  • 公告本公司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
    依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 35 條規定辦理
    公告檔案下載:
    1. 111 年度營業報告書
    2. 111 年度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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