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二)下午17:00起,icash Pay進行發票系統優化作業,優化期間 icashPay APP>生活服務>電子發票明細功能查詢功能將暫停服務,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2025/04/28日 (星期一) 14:00 -15:00 icash Pay 進行系統維護,維護期間可能會有瞬斷情況,存在 icash Pay 暫時無法進行交易、退款、儲值、儲值退款等相關服務之可能性,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系統維護作業如提早恢復,將不另行公告。
自 4/22 起透過賣貨便申請 icash Pay 商戶的賣家,針對金流服務合約內容進行調整,開通後需依新合約內容辦理,詳情請看賣貨便官網
113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及【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即日起僅受理icash Pay APP新增本人icash 2.0卡綁定
慎防詐騙,即日起使用 icash Pay 於統一超商門市購買 「遊戲點數卡」單筆交易限額最高3,000元,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如接獲可疑電話指示購買遊戲點數或操作atm,請撥打165反詐專線。
每日23:55~隔日00:05、週六23:55~週日00:30第一銀行將進行連結帳戶(Account Link)服務系統維護作業,屆時將影響 icash Pay 連結第一銀行帳戶相關服務,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媒體報導有不法集團會竄改電信資料,轉換來電顯示或是發送釣魚簡訊,以解除分期設定或投資廣告等方式、誘騙點擊釣魚連結、要求民眾提供個人相關資訊。為遵循法務部於民國113年3月1日公告施行之「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就警察機關提供之受告誡處分名單,本公司對受告誡戶申請註冊、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時,本公司得依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規定拒絕辦理,提醒您切勿提供人頭帳戶給他人使用。
詐騙手法多變,再次提醒您 :
若接獲可疑通知,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確保安全。
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世華銀行信用碼為國泰世華信用卡的延伸,如您申辦國泰世華銀行信用碼+實體卡,核卡同時會先將信用碼透過email 即時提供,您得以該信用碼綁定icash Pay,惟如欲使用icash Pay綁定該卡交易,請於收到實體卡完成開卡後方得進行。
國泰世華銀行信用碼說明請參照國泰世華銀行網站(https://www.cathaybk.com.tw/cathaybk/personal/credit-card/cards/mobilepay/vcn/),若有相關使用問題請洽國泰世華銀行客服中心。
每日00:00~01:30中華郵政將進行連結帳戶(Account Link)服務系統維護作業,屆時將影響icash Pay連結中華郵政帳戶相關服務,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茲公告修正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十六條客訴處理及紛爭解決機制,並自 114 年 2 月 7 日起生效實施。
如使用者對本次修訂有異議,請依「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二十條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
若未於公告開始後七日內提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者,則將視為同意本次修改內容。
茲公告修正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前言及第二十二條通知,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實施。
有關前述修正內容,請參閱下列修正前後內容對照表,修正部分以紅字標示。如使用者對本次修訂有異議,請依「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第二十條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
若未於公告開始後七日內提出異議並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者,則將視為同意本次修改內容。
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修訂前後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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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 |
修正前文字 |
修正後文字(以紅字標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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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
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所載之各項業務提供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為保障使用者權益,本公司已提供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供使用者攜回或於本服務網頁上公告,供使用者審閱至少三日。 使用者申請本服務時,應先審閱、瞭解及同意本契約內容後,再簽署本契約或於本服務網頁上就本契約點選「同意」鍵,並應提供申請身分認證等級類型所需之相關資料,以完成註冊申請。經本公司依規定處理及接受使用者註冊申請,並以電子郵件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後,本契約始為成立。 使用者向本公司申購無記名儲值卡,本公司應於儲值卡或網站記載重要事項(如本公司名稱及識別標誌、客服專線、網址等),並於業務服務網頁載明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使用者使用無記名儲值卡時,本契約始為成立。 |
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所載之各項業務提供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為保障使用者權益,本公司已提供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供使用者攜回或於本服務網頁上公告,供使用者審閱至少三日。 使用者申請本服務時,應先審閱、瞭解及同意本契約內容後,再簽署本契約或於本服務網頁上就本契約點選「同意」鍵,並應提供申請身分認證等級類型所需之相關資料,以完成註冊申請。經本公司依規定處理及接受使用者註冊申請,並以電子郵件或雙方約定之方式(手機應用程式App通知推播等,以下同)通知後,本契約始為成立。 使用者向本公司申購無記名儲值卡,本公司應於儲值卡或網站記載重要事項(如本公司名稱及識別標誌、客服專線、網址等),並於業務服務網頁載明本契約全部條款內容。使用者使用無記名儲值卡時,本契約始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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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通知 |
使用者同意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依本契約所為之通知應以約定之方式送達使用者申請本服務時所提供之通訊資料。 |
使用者同意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依本契約所為之通知應以電子郵件或約定之方式(手機應用程式App通知推播等)送達使用者申請本服務時所提供之通訊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