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sh Pay帳戶連結icash 2.0特別約定條款

持卡人茲向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金卡)申辦icash 2.0與本人icash Pay帳戶進行連結,並願遵守以下各項約定條款:


第一條 名詞定義

一、 icash Pay:
指使用者於愛金卡所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電子支付帳戶。

二、 使用者:指於愛金卡註冊及開立icash Pay,利用愛金卡所提供服務進行資金移轉或儲值者。

三、 連結icash Pay帳戶:
指持卡人與愛金卡約定,將持卡人本人之記名式icash 2.0與本人之icash Pay帳戶進行連結,使愛金卡得依持卡人之指示將icash Pay帳戶內一定金額移轉至該icash 2.0

四、 自動加值(Autoload):
指持卡人與愛金卡約定,持卡人於具有指定連線式自動加值功能之設備使用連結持卡人本人icash Pay帳戶之記名式icash2.0,其icash2.0儲值餘額不足以支付當次交易金額時,自動以該icash Pay帳戶撥付一定之金額儲存至該icash2.0內。

第二條 連結icash Pay帳戶之申請及使用

一、 icash Pay帳戶申請及使用:

(一) 持卡人得持本人之記名式icash 2.0申請與持卡人本人之icash Pay帳戶進行連結。如持無記名式icash 2.0申請與本人icash Pay帳戶進行連結,該無記名式icash 2.0將於申請icash Pay帳戶連結時將同步申請icash 2.0記名。

(二) 持卡人同意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國籍、通訊地址等個人資料予愛金卡作為欲辦理連結icash Pay帳戶之icash記名作業或更新記名資料使用,個人資料應告知事項及記名式icash 2.0相關事項詳愛金卡官網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如持卡人不願提供個人資料予愛金卡,將因icash 2.0功能無法正常運作而無法提供連結icash Pay帳戶服務。

(三) 一張icash 2.0僅限連結至一個icash Pay帳戶,連結完成後僅得解除連結,不得更換連結之icash Pay帳戶。

(四) 每一個icash Pay帳戶以連結10張icash 2.0為限。

(五) 連結icash Pay帳戶之icash2.0僅限icash 2.0一般卡及NFC手機icash2.0一般卡(不含icash 2.0聯名卡)。

(六) 申請連結icash Pay帳戶進行連結時應據實填寫各欄位,並於所填載資料有異動時立即通知愛金卡。

(七) 申請連結icash Pay帳戶應依指定方式完成申請作業後,始可使用連結相關之功能,申請作業將不影響icash 2.0內原有之儲值餘額。

(八) 與icash Pay帳戶連結之icash 2.0將於符合以下所有條件時,進行自動加值作業:

  • 持卡人於愛金卡指定之特約機構進行消費。
  • icash 2.0儲值餘額不足支付該筆消費金額。
  • icash Pay帳戶儲值餘額足以支付該次自動加值作業。

二、 持卡人嗣後如欲解除連結icash Pay帳戶,持卡人得依愛金卡官網公告規定辦理。解除連結icash Pay帳戶後之icash 2.0將仍為記名式icash2.0,解除連結並不影響該卡之記名權益。持卡人如欲再次申請連結icash Pay帳戶,持卡人應重新向愛金卡申請。

第三條 icash 2.0連結icash Pay帳戶使用與加值規範

一、 icash 2.0使用範圍皆依愛金卡網站公告。(網址: https://www.icash.com.tw)

二、 自動加值:icash 2.0儲值餘額不足支付當次扣款金額時,可於指定icash 2.0連線式自動加值設備啟動自動加值功能,其自動加值金額以新台幣(以下同)500元為倍數 (例:icash 2.0使用前儲值餘額為0元,連結icash Pay帳戶後,若使用icash 2.0支付300元,將自動加值500元,支付後icash 2.0儲值餘額200元)。每筆最高自動加值金額3,000元,每日最高自動加值金額30,000元。

三、 如icash 2.0如有遺失、被竊或其他喪失占有情事時,持卡人應儘速通知愛金卡辦理掛失停用手續,愛金卡將同時停止該icash 2.0之連結icash Pay帳戶自動加值功能。若欲將該卡重新連結icash Pay帳戶,則需重新向愛金卡申請。

第四條 終止事由

持卡人違反本約定條款或「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愛金卡得逕行暫停或終止持卡人使用icash 2.0及/或暫時停止使用者使用icash Pay之權利,或逕行終止icash Pay帳戶使用契約。

第五條 約定條款之變更及其他約定事項

一、 本約定條款如有變更時,將於愛金卡網站(包含https://www.icash.com.tw及https://www.icashpay.com.tw/)或愛金卡APP公告。

二、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愛金卡「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定型化契約」及愛金卡網站公告之規定辦理。





2023.11-001版

公告日期:2023/12/01